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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惠文】 醜陋的愛情之 改變態度就可以嗎?

Text/鄧惠文 《美麗佳人250 期》

【鄧惠文】 醜陋的愛情之 改變態度就可以嗎?
承受真相、面對失落,置之於死地而後生--只有這樣,才能從無望的消耗關係中脫身。
                                
 A小姐和B先生交往三年了。個性契合,相處愉快──只要不談到關鍵障礙就好。他們的關鍵障礙在於B先生另有一位無法分開的未婚妻。無論如何,B先生都無法說服自己拋棄未婚妻,他認為自己如果這樣做,會變成一個壞男人,他無法承受自己變成壞人。

當A小姐強烈抗議時,他不知所措:「如果拋棄妳,我就是壞人。如果拋棄她,我也是壞人。同時擁有妳和她,妳很痛苦,有朝一日她發現的話,她會很受傷。我沒有出路。無論如何我都是壞人。我好累,我不知如何過下去。」B先生對A小姐的確存有深刻的依戀和情意,但並沒有深刻到讓他能夠堅決地排除其他阻礙,與A小姐擁有完美結局的「好」,並不足以消弭他離棄未婚妻的「惡」。
 
伴侶之間難免有期望與所得發生落差的情況,一方想要的東西,另一方沒辦法給予。這些得不到又想要的東西可能是物質層面的、情感層面的、關係定位的、或是生活細節的,得不到的人很痛苦或很憤怒,感覺不夠被愛或不夠被重視,心裡轟轟作響:「太悲哀了吧!我連這個都不能得到嗎?」
 
其實,無法給予的那一方也很痛苦──除非是徹底自私、無感麻木、或者根本不是真心在交往,一般人發現自己無法滿足伴侶的需求時,也會感到挫折、自尊心受損、甚至憤怒。結果因為雙方都有難以承受的情緒,事情陷入僵局,長期無法解決,也無法解脫。
 
這種失望並不容易面對──如果實在無法滿足彼此,難道要分手嗎?分手或許可以讓自己不再承受一次次的失望,但兩人之間其他可貴的部分呢?也要一併割捨嗎?
 
為了逃避現實中的失望,人們經常轉移問題的焦點。
 
深愛著B先生的A小姐無計可施,自己也不願扮演切斷關係的劊子手。明知堅持自己的要求是沒有用的──B先生無法拋棄未婚妻,這樣下去只好自己離開。無法面對現實的A小姐,漸漸把焦點轉到B先生的「態度」上,她說:「我不要求你短期內離開她,但你不能一付理所當然的樣子!只要你態度好一點,知道你是虧欠我的,我不會那麼生氣。我氣的是你每次去見她,回來都沒有歉意!」
 
可想而知,根本的問題如果無法解決,B先生不管採取如何謙卑的態度,都無法徹底消除 A小姐的失望與傷心。最後B先生也會情緒爆發,抗議「妳要剝奪我的尊嚴到甚麼程度!我受不了老是被當作罪人!」於是,這對無法取捨的伴侶,可能會投入好多個三年,繼續爭執「態度」問題,分不了手,也無法追求完整的幸福。
 
承受真相、面對失落,置之於死地而後生--只有這樣,才能從無望的消耗關係中脫身。
 
事實,應該比態度重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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