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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喪彪愛情專欄】女人也可以主動說「要」
by 喪彪‧柳飄飄。-更新
TEXT/喪彪 ‧ 柳飄飄。 PHOTO/網路
雪莉跟迪倫交往了四個多月,她說他們各方面都很契合,也都沒吵過架。常常在約會的時候,她還沒來得及說「吃完飯去書店逛逛吧?」,迪倫就開口說等下想去書店逛逛;假日前夕,她約迪倫去河濱公園騎腳踏車,迪倫居然告訴她,他昨天買了新的單車,正想約她這個假日去騎腳踏車。
她說迪倫也許就是她等待已久的那個對的人,但卻有件事讓她不知該如何是好。
那就是他們到現在都還沒上過床。
四個月,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但若要說可以上床坦誠相見,我覺得時間應該早就可以了。畢竟床上功夫這種民生問題,應該儘早就要雙方溝通了解。等到交往個一兩年才發現床上不和,那麼接下來妳到底是要拍拍屁股就走,還是乾脆隱忍下來,一直到結婚之後都這麼得過且過?
「那麼為什麼會這樣?難道迪倫都不曾表示過嗎?」我問。
「好像他對於這方面是真的比較保守吧!我曾經有相當暗示性地想要跟他聊聊這方面的話題,他不知道是聽不懂,還是裝傻,總之他也就沒什麼表示。」她說。
這怎麼可能呢?這檔事大部分的男生都會迫不及待吧!雖然說男生對於真正喜歡的女生,的確大多都會給予尊重,但應該也不至於到裝傻的程度吧?既然女生都已經暗示了,男生那方除非是早就自知性能力有嚴重的問題(因為若是一般程度的問題,男生多半會催眠性地告訴自己:我沒有問題),否則怎麼會逃避這回事呢?
「那妳是怎麼暗示的呢?」我問。
「我就問他:你喜歡泡溫泉嗎?」她說。
「我的天哪!這是哪門子的暗示啊?我還以為妳有說得多明顯咧!」我翻了個大白眼。
「都說泡溫泉了,這還不明顯嗎?」她說。
「小姐啊!妳也不是第一次交男友了,既然想要,直接一點不就好了嗎?裝什麼純情少女啊?」我差點在咖啡廳裡扯開喉嚨。
「這樣不好啦!到時被他認為我是個很隨便的人怎麼辦?萬一我真的主動了,他會不會聯想性的認為我對每個男人都是這樣?」她刻意壓低了聲音說,示意也要我小聲點。
「他如果會這樣想,那就表示他根本不夠了解妳,也不夠成熟,那還不如趕快分手吧!」我下定結論。
好像我們從小的道德教育,就被教導了女人應該要懂得含蓄,尤其在性事這方面,總是被要求披上一層「不能說」的面紗;好像誰拿起這個侃侃而談,誰就是淫娃蕩婦似的。
或許正因為這樣,兩人之間的性愛演變成「最好由男人主動」的模式。甚至聽過老人家說「太容易讓男人得到,會不懂得珍惜」這種荒謬的理論。因為在我認為,女人主動示愛,或是表達自己的需求,那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只有不正常的人才會拿來說嘴。就像我們餓了會說要吃飯,渴了會說要喝水一樣。對於所愛的人有生理上的需求,本來就是很基本的需求而已啊!
懂不懂得珍惜,看得是他的價值觀。會珍惜妳的人,就會懂得去了解妳的需求,也會懂得妳的主動說「要」,只不過是一種愛著他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