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UNITY視野觀察
【郝慧川專欄】 關於幫男友買衣服這件事
by 郝慧川-更新
文/郝慧川 圖/網路劇照
我有一個朋友,每換一個女友就換了一個穿衣風格。剛認識他時他是tshirt穿到領口袖口都變成浪漫荷葉邊,依然可以自信出門放飛自我的人。
之後他交了第一個女友,女友看不順眼打算馴服這頭時尚猛獸,最後成功被改造成具有裏原宿感的少年。到了第二任,因為女友迷戀韓劇他就成了歐巴,最近這任女友則是喜歡把他打扮成事業有成的菁英份子。他的女友們似乎也很享受這件事,也許這也像是一個宣示主權的概念,但不是今天重點。
最近一次見面他已經恢復單身,但穿衣風格變得有點古怪,似乎有點失去方向,我問他來之前是不是發生什麼事?是不是家裡失火讓他隨便抓了衣服就出門?「沒有阿,我就把前女友幫我買的衣服搭一搭,還可以吧?」可以?橘上衣加粉藍西裝外套,比事故現場的三角錐還顯眼,如果這樣可以那吃豪大大雞排當減肥餐也很可以。
走在回家路上,手上握著50嵐梅子綠茶半糖少冰,看著穿的很奇怪的台北男性們,I can’t help but wonder:「這些男性有多少人也穿著前女友的遺產/毒?」
走進大型的服飾商場裡,一定都看過這樣的組合:女友領著男友東看西看,東比西比,「ㄟ這個很適合你去試穿!」「這適合我嗎?」 「很適合阿,李敏鎬都這樣穿!」通常這種組合裡的男子都有體無魂親像稻草人,女友給什麼穿什麼,眼神空洞,《屍速列車》的喪屍都比較有靈魂。
川的個性比較早熟,約莫是到了小5就開始愛漂亮了,如果你要說是「早秋」也可以。年幼的我,想買衣服又不知道從何下手,只好尋求家中唯一比爸媽還時髦的姊姊的建議,姊姊當時的偶像是羅密歐,對她來說,羅密歐就是現在的GD和TOP,然後姊姊還說因為我外型比較像歐漢聲(?)所以可以走他的路線。
經過一番改造,還自己在家染了頭髮,在便服日時興高采烈地,我就去上學了,原以為會被大家愛慕的眼光淹沒,結果是被笑聲淹沒,因為太像《七龍珠》裡的人物,從那時開始,我便只相信自己。在穿搭的世界裡,我做自己的金正恩。
說了這麼多,也不是要你別幫男友買衣服,如果你了解她的喜好和身材,這樣做真的也是蠻貼心的,但請別帶著把男友改造成偶像的幻想,除非重新投胎是一個選項。不如想想怎麼訓練他會買自己的衣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卡實在,奇怪的是太多男生連自己喜歡什麼都不知道,太讓人匪夷所思。
最後給男人建議是,不要這麼懶,花點時間了解一下自己的體型和喜好,參考一下和自己差不多的藝人也是一個方法,如果你覺得自己跟李敏鎬是同類型,建議你多問三個朋友,如果三人都同意,那至少整個地球有三個人覺得你是民間李敏鎬,那便已足夠。最後,如果你真的只穿女友買的,分手也記得把前女友買的衣服丟掉,站在穿搭和兩性立場,這都是比較厚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