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UNITY視野觀察
【萬事問婊姐】離婚
by 丹妮婊姐-更新
我有一個好朋友最近正面臨要開始離婚大戰,理由真的是很老套又經典,丈夫外遇。我朋友已經是非常冷靜也理性了,只是人類在大自然跟愛情面前,都是卑微的,(這句話我最近想改成:在整個人生面前,都是卑微)。
就算再冷靜的女人,面對這樣的情關,也是會有泡泡的時後。尤其是損失泡泡。她問我:「就現實層面來說,我先生跟我離婚對他沒好處啊!那棟房子是他當時買給我的耶,而且都快完工了。這樣離婚是他的損失耶!」
其實買房子的錢跟離婚是兩回事,當初很愛的時候買房子送老婆,但是現在不愛了離婚,跟損失有什麼關係?因為男生現在最想要的是,自由。
很多女人走到這步都會催眠自己,跟我離婚(或分手)是他的損失巴拉巴拉,此時會從天而降一個聲音,我就會搭演唱會升降舞台下來說:你確定?
損失這件事情,是當事人,拋棄方來判斷,而不是被拋棄方來判斷。有沒有損失是看當事人到底要的是什麼,如果他今天要的是自由,他不在乎那棟房子的錢,不在乎的東西,怎能被歸類到「損失」?
今天不管誰條件多好,珍妮佛安妮絲頓也是美國女神啊,但被拋棄就是被拋棄了。 聽起來是非常殘酷,但歡迎來到真世界,這規則也不是我定的,我只是不喜歡給人泡泡而已。
很多戀愛專家很愛說,那人離開你、甩了你、劈腿你選擇了小三,是他的損失。
我個人被同一個窮光蛋甩過兩次,身為自我解嘲天后,這件事情我到是很愛拿出來笑自己,當然在傷心的夜晚,我曾經也會飄過一句:幹,這根本是他損失。(嗯哼我也有過損失泡泡,這根本是全球女人的感情水痘。)
後來看到他還是很爽的PO度假照片之類,我才真的領悟到,那窮光蛋哪有損失啊哈哈哈哈哈,他還是很爽啊!損失論〜那是戀愛專家給輸家的自欺欺人安慰而已啊!真正的損失,是當事人自己定論的,不是旁人。
認清這件事實之後,再來進行離婚過程,才能離自己想要的結果更近,不管是贍養費還是小孩還是房子還是你真的想幹掉小三諸如此類等等。因為沒有泡泡,才有可能贏。因為抱著:跟我離婚是他的損失欸!然後你就會變成在離婚(或分手)中間跳恰恰,你就人太好的以為他會損失…所以變成要離不離,然後繼續被他跟小三一起折磨。
被甩其實真的沒什麼丟臉不丟臉,這固然是一件令人傷心的事情,對方或許真的是王八蛋,那狐狸精真的是又老又醜奶子又垂可能還很鬆,我是說皮膚。怎麼自己老公品味這麼爛?選她不選我?真的是損失大了欸!
但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只要能了解到古人詩詞的道理,就不會在這種關鍵時刻用這種損失泡泡來維護自己的尊嚴。坦承的接受對方的離開跟選擇,自己的人生才能有前進的可能,傷口才能有康復的一天。真話永遠不中聽,我跟朋友誠懇講完損失泡泡論之後,他完全沒有想要鳥我的意思哈哈哈哈哈,但我能理解啦,因為此時他應該是想聽到:對啊妳老公在想什麼!瘋了嗎這樣他損失慘重欸!
不,丹妮婊姐不給人泡泡,泡泡就跟毒品或嗑藥一樣,給你快樂的幻覺,但那不是真正的快樂,藥效過了之後,只會得到一個滿目瘡痍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