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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密關係暴力樣態轉變,遇熟人跟蹤騷擾該怎麼辦?個案與求救途徑必看

A是一個普通的上班族,下班或假日偶爾斜槓直播賣美妝,近日終於斷捨離了讓自己不舒服的親密關係,卻意外成為另一段不幸的開始。

Text/勵馨基金會 新北分事務所 倡議專員 郭柏妤、Photo/網路

親密關係暴力樣態轉變,遇熟人跟蹤騷擾該怎麼辦?個案與求救途徑必看

三個月前A與交往已久的前任分手,這天在公司的例行會議中,A的手機響起,螢幕寫著「未顯示號碼」來電,這已經是今天的第8通了,嘆了口氣按下拒接,打起精神繼續開會,隨後馬上收到一則IG的陌生訊息,A迅速滑掉通知不敢點開。下班後回到家,發現家門口擺了一堆雜物,A很快地認出那些是與前任交往過程一起買的物品:小夜燈、絨毛娃娃、客製化的情侶衣以及兩人的合照,照片相框上貼著一張便條貼,大大地寫著A的名字,後面接了「妓女」二字和一串標價。

A擔心鄰居看到,訊速把東西搬進家裡,一打開家門開了燈,手機便收到一則簡訊「你到家了吧?出來見面談!」A顫抖著不讀不回,五分鐘後便聽到前任在樓下大聲咆哮,喊A的名字要A下樓,A立刻報警,但警察來之前,前任就已經離開。前任分手後一直想要復合,即便封鎖他依舊用盡方法找到A、逼A與他見面。分手後的幾個月,每次A開直播賣化妝品,都會有假帳號洗版留言區,內容寫著辱罵A的話。社群論壇上也時不時出現一些文章,內容揭露A的真實姓名、IG帳號以及自拍照,冒用A的名義表明可以販售裸照與性私密影像,於是A的IG常常有陌生訊息來詢價索取裸照。

想像一下,上面的事發生在你的日常。每天起床,都必須先檢查所有的社群平台,發現有冒名你的文章就檢舉下架,然後整天面臨不知道何時會打來的陌生電話與跟蹤騷擾,而且前任手上握有你的私密影片,因為不知道他會不會真的散佈出去,只能提心吊膽。這樣的生活持續好幾個月,不知道什麼時候結束,雖然你報警了,但生活依舊被恐懼和不安充滿,瀕臨精神崩潰。

除不當追求,親密關係也有跟蹤騷擾

上述各種跟騷行為,都是真實發生在勵馨基金會社工服務對象身上的案例。我們常常在新聞事件看到不當追求者的跟蹤騷擾,實際上,親密關係當中也常常充斥著各種跟騷狀況。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資料顯示,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的跟騷案件中,一般跟騷案件占57.95%、家暴跟騷案件占42.05%,兩者比例不相上下。且隨著科技進步,濫用科技力量使得親密關係間的暴力行動更加幽微且全面。即使不需要動手,甚至不需要出現在你面前,都可以對你造成傷害。

跟蹤騷擾招致精神危害,不容小覷

當你想透過報警遏止對方的行為,就必須先蒐證。針對未顯示來電的騷擾,根據電信業者說明,要追蹤通話來源,必須接起電話並保持通話一定時間。為了蒐證,你得接起這通騷擾電話。可是接電話這件事就足以讓你心生恐懼,一天得經歷好幾次天人交戰。對方知道你的住處、公司地址或網路足跡,不時出現在你線下與線上生活盯哨,也可能在突襲式騷擾後旋即離開,報警根本防不勝防。

而那些在社群論壇上的冒名資訊,還得一個一個搜尋、截圖以供警方辦案,卻也等於強迫自己一遍又一遍吸收對方的惡意,然後無助地、被動地檢舉下架,不知道對方又會辦幾個假帳號來攻擊你。如果將這些跟蹤騷擾個別拆開來看,可能不是對生命安全有立即危害的暴力行為,也許你可以暫時視而不見,但「他」卻始終陰魂不散,長期累積下來,這些並不致命的行為,最終可能導致精神崩潰或心理創傷。

親密關係暴力樣態轉變,如何停止?

社工也因此發現,親密關係暴力的樣態正在改變,比起過往常見的肢體暴力或言語暴力,現今這類跟蹤騷擾的行逕,用更細瑣卻更驚悚地方式遍布被害者的生活,讓你無時無刻浸淫在威脅恐懼中。尤其加上科技的介入:定位追蹤App、遠端操控居家設備、匿名社群平台與假帳號等,不僅讓控制範疇從現實生活蔓延到網路世界,鋪天蓋地令人無法喘息,更讓警方辦案的難度大幅提升,需耗費更多心力與時間與之對抗。

面對這樣令人絕望的狀況,我們到底可以做些什麼?當然不可能因噎廢食地停止科技發展,或不再進入一段親密關係,因為這些親密關係暴力並不是科技的責任,更不是受害者的責任,該停止的是錯用科技並傷害他人的行為。面對糾纏不休的行為人,訴諸公權力不失為一大解方。近年,政府為回應各種新型態的性別暴力,進行了《跟蹤騷擾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以及「數位性別暴力」的修法,希望為受害者提供更多保障。

若是出於「性或性別」的原因,進行「監視觀察、尾隨接近、歧視貶抑、通訊騷擾、不當追求、寄送物品、妨礙名譽、冒用個資」等行為,造成當事人害怕、影響他的生活,例如本文案例中不斷撥打電話、傳送IG私訊、到住家附近盯哨等,就已經違反《跟蹤騷擾防治法》。受害者可以蒐證並報警,由警方開立「書面告誡」,要求行為人不得再進行跟蹤騷擾行為;若兩年內行為人再犯,受害者可申請「保護令」;行為人如違反保護令,就會面臨刑責。目前在實務上,有超過八成的跟騷案件,在警方核發「書面告誡」後,就停止跟騷行為。

此外,因雙方曾是「親密關係伴侶」,對方的「騷擾行為」以讓受害者「心生畏怖」,違反了《家庭暴力防治法》,所以當事人也可以申請「民事保護令」,要求他停止騷擾行為並遠離。若對方以「要散布性私密影像」來威脅恐嚇,也可以透過「保護令」來禁止散布或交出性影像。若對方在網路上散布個人資料,冒用名義宣稱要販售裸照與性私密影像等行為,則違反了《個人資料保護法》。

同理支持,陪伴受害者走出恐懼

在親密暴力的關係中,我們常常聽到旁人對受害者有諸多要求:「換個手機號碼吧」、「原本的社群帳號關掉吧」、「去報警去法院處理啊!」倘若親眼看見受害者因鋪天蓋地的騷擾而焦頭爛額,光是在提心吊膽中維持生活就很不容易,何以有更多力氣面臨冗長高壓的司法程序。作為社工,能做的就是盡可能陪伴受害者安穩自身、梳理現階段可做到的因應方式,並提供司法程序上的心理支持與資源挹注,而這對當事人來說仍然極其困難,因此也得在過程中隨時調整步調。

但在被害人的生活中當然不可能只有社工,更多時候是需要身邊重要他人的支持,以及整體社會的友善回應,除了理解當事人的處境之外,更希望大眾能將那些檢討被害者或要求被害者的話語,轉換成同理與關懷,給予他們力量,用陪伴幫助他們撐過不安與恐懼。

備註

1. 文章中實務經驗由以下服務方案社工提供:「勵馨基金會新北分所親密關係暴力個案追蹤輔導支持性服務方案」與「新北市政府駐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家庭暴力暨性侵害被害人服務處」。 

2. 跟蹤騷擾案件統計數據資料參考自內政部警政署網站性別統計分析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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