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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照顧假3大QA!申請資格、並非公假......請假之前先搞清楚
國內疫情持續爆發,教育部最新宣布全台各級學校停課至5月28日,因應停課措施,而有關「防疫照顧假」的申請須知,大家可得了解一下啊!
by Ren-更新
Photo / 勞動部
Q :誰可以申請防疫照顧假?
1. 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之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
2. 有照顧就讀高中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或國中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之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
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3. 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如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亦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Q:防疫照顧假是公假?還是家庭照顧假?
1. 為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並非公假性質,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者。
2. 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希望勞雇雙方共同爲防疫而努力。
3. 多一個請假的選項,與各公私部門既有的相關請假規定。(如: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等) 併行,並沒有排他或替代的關係。
Q:雇主不給防疫照顧假如何處理?
1. 雇主如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第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處罰。
2. 如強制勞工請特別休假或事假,將依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處罰。
以上處罰金額都是2萬元至100萬元。
更多資訊可上勞動部官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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