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LATIONSHIP愛情慾望

愛情裡的開放式關係行不行?若要踏進去,你有沒有這個本事呢?

開放式關係是什麼?為什麼愈來愈多人在討論這件事情?如果有一天當你的戀人與別人發生性關係,而且還是你們談好的約定時,你會怎麼作?

撰文╱NL 圖片提供╱Shutterstock

愛情裡的開放式關係行不行?若要踏進去,你有沒有這個本事呢?

與小安相戀近十年的君君結婚登記了,一邊祝福的同時,朋友心中也有些小疑惑:「咦,我還以為他們去年已經分手了」、「我幾個月前還有看到君君跟其他的男生一起逛街」…眾說紛紜之際,我忍不住問了君君到底怎麼一回事。「我們去年分手之後合好了,但我們同時覺得就這樣定下來有點可惜,所以兩個人協議開放式關係,在固定交往的模式下,雙方可以與其他人約會。幾個月之後,小安就跟我求婚了。」君君這麼說。

對於小安而言,因為這短暫幾個月的開放式關係,反而讓他理解到自己希望與君君共度一生,清楚發現原伴侶的「不可取代性」,於是終結他自己提議的開放式關係,回歸一夫一妻制,當然,這只是其中一種例子和可能性。


開放自由與獨占封閉關係

幾年前臉書已經新增「開放式關係」為一種感情狀態,也有許多相關議題的美劇和電影,但許多人還是對這般撲朔迷離的定義感到疑惑,甚至誤以為與炮友的狀態相似。開放式關係主要是挑戰傳統的單一伴侶(一夫一妻制),在這樣的「開放」狀態下也有很多類別,如《愛的開放式》作者崔斯坦‧桃兒米娜(Tristan Taormino)指出的:非單一伴侶穩定關係、伴侶交換、多重伴侶、獨身型多重伴侶、複數忠誠和單一/多重混搭關係等。

開放式關係的定義非常複雜難解,每對情侶間也都有不同的詮釋方式,端看個體對戀愛狀態的期許和想像。但一般來說較常見的是,雙方約定交往的同時達成契約,兩人都能夠與其他有興趣的對象來往,不管是身體或是心靈,但需要對對方誠實,而不是以偷吃、欺瞞的方式。 

來自美國的凱西與男友艾瑞克交往已經三年,這三年來都是開放式關係。艾瑞克處在一段開放式婚姻中,而凱西除了艾瑞克之外,也有其他的約會對象。對於凱西而言,現階段的她並不嚮往婚姻或如膠似漆的感情承諾。凱西說:「蠻多人對開放式關係有誤解或汙名化,所以一般來說我不太講這件事情。但開放式關係不單純只代表你可以跟其他人睡,而是一種接近不同感覺愛情(戀人)的自由。」


開放式關係是一種雙方約定的選擇

其實開放式關係在海外並不罕見,甚至相對而生的開放式婚姻也是一種選項。1973年,在美國就有《開放式婚姻(Open Marriage)》一書誕生。威爾史密斯的老婆潔達就曾坦言:「我們是開放式婚姻,16年來,我們很好。」只不過因為這過度的自由和模糊地帶,許多人對開放式關係依舊存有疑慮,尤其是相對保守的亞洲社會。

在2015年的美國《性愛期刊》研究中指出,近十年來,非單一伴侶的關係急速增加,許多約會App上也出現了許多坦言身處開放式關係的男男女女。開放式關係變成一種主流,一種發現傳統單一伴侶價值觀的謎樣之處,而去詮釋制度以外的可能性。專門研究兩性關係演進的美國心理學家 Douglas LaBier 指出:「開放式關係/婚姻的原意是為了保持健康的親密關係,但需要雙方大量的溝通與長時間的磨合。」

 

單方面的開放式關係

熱衷開放式關係的人,宣揚這樣的狀態所帶來的伴侶成熟與個人成長,但當然也有曖昧不清的盲點。以戀人小翔和漢娜為例,他們交往一年之後,因為開始在價值觀、金錢觀上產生歧異,時常口角和不愉快,依舊愛著漢娜的小翔提議開放式關係,對方也欣然接受,覺得或許是感情觸礁的解方。但轉換成開放式關係繼續交往的第二年,卻只有小翔實踐。漢娜在太愛小翔的狀態下,沒有辦法、也沒有意願與其他對象有浪漫情懷,兩方無法達到一致,最終分手並不令人意外。

開放式關係原意是因為深愛對方,但同時也熱愛個體的情慾自由,而達成的一種協定。但最麻煩的就是,感情是兩個人的事情,兩個人的腦波和思緒甚至是身體,要在同一個頻道上,說真的非常困難,更不用說第三者或是第四者的介入之後,會有多麼複雜。

最有名的開放式關係情侶,莫過於法國作家西蒙波娃與她的愛人沙特,但又有多少人能夠像這兩位浪漫的戀人一樣真正實踐呢?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每個人的感情、婚姻也難以一言以蔽之,或許無需真正實踐,但也無須將其汙名化。

或許你也可以想像成,在這個婚姻脆弱不堪的世界裡,反其道而行,將開放式關係想成「輕承諾」的交往形式;它是緩慢愛情的一個階段,讓離婚不要變得如此輕易。但或許也像鄧惠文醫師曾經在與《美麗佳人》的訪談中提到的:「開放式關係/婚姻是很吸引人,但若真的要踏進去,你有沒有這個本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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