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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離婚,我可以要求什麼?婚姻走到盡頭了該如何是好?15則真實故事幫你在多變的婚姻危機中找出路
by 美麗佳人編輯部-更新
文/蘭天《在多變的婚姻危機中找出路》 出版社/印刻出版 圖/Instagram
十五篇婚姻法律諮詢案例,十五道人生風景
當婚姻只剩下拳頭時,是否要為了稚齡子女守在牢籠般的家?
若一方已然變節,癡情的一方如何收拾破碎的心,減少身心財產的傷害?
兩人世界如果闖進好幾個第三者,原配情何以堪?各小三又如何自處?當這些人在法庭齊聚一堂時,始作俑者的丈夫如何面對?
在情勢多變的婚姻危機中,道德倫常與法律無法放在同一天秤中評量,繼續,是不甘心?不放棄,是捨不得?懂得法律知識,突破情關,學習保護並善待自己。身為婚姻當事人的律師,蘭天從旁觀者角度提供法律上的意見,解決問題。然而,當事人的人生仍操之在己。請傾聽內心的聲音,問問自己渴想的婚姻圖像,試著尋找幸福的方向。
《美麗佳人》獨家文摘
陷入婚姻困境的婦女常會為了經濟來源,不敢反抗丈夫或夫家的意志及作為,結果愈陷愈深,難以自拔,導致生活無法獨立自主,卻會用一堆傳統道德倫理來說服自己--必須服從夫家經濟主導者的意旨,而忘了自己還有自主的謀生能力,因為「服從」永遠比「反抗」省事省力,留在舒適區域的溫室中互相取暖,總比出外單獨對抗狂風暴雨安全多了,於是有些弱者一輩子在服從中銷蝕自己的靈魂,喪失追尋獨立生活的勇氣。
我分析著:「妳怎麼知道公公不是因為妳為夫家生了一個兒子,可以傳宗接代,所以願意支付生活教育費?或是為了對得起良心,替外遇的兒子贖罪?不管是什麼原因,那是夫家公婆的作為,而不是妳先生支付的生活費;不論婆家付了多少錢,都不能彌補丈夫外遇的錯誤。」
先釐清生活費的支付動機,再語重心長地提醒婦人:「試想妳得癌症時,痛苦莫名,公公可以代替先生來安慰、陪伴妳嗎?子女青春期叛逆時,婆婆可以代替先生來承擔母子衝突的痛楚嗎?午夜夢迴,孤枕難眠,婆家付的生活費能幫妳安心地熬過每個流淚的夜晚嗎?多年來背叛妳的是先生,冤有頭,債有主,妳先生對不起妳,今天他都沒站出來向妳懺悔彌補,為何他一紙律師函的休書,妳就要接受?」
婦人沉默不語,我再區分世間恩怨的差別:「公公支付生活費的恩情(或是撫育孫子的責任)與丈夫的怨尤是不同的因緣,也會產生相異的因果業報,是無法相互抵銷的,夫妻之間還是要回歸你們自己的感情與責任。」
長輩旁觀者清,聽懂了我的苦口婆心之後,連忙問道:「律師,妳的分析是對的,那麼接下來要怎麼做才好?」
婦人也抬起頭望著我,希望得到解答。
我說:「先回絕他的離婚請求,妳再慢慢列出這多年來他對妳的不忠與虧欠,回覆律師函之後,妳仔細想想,如果確定要離婚,有哪些條件要提出,等他的律師接到妳的回信後,看看是否有機會雙方律師安排見面談判離婚條件,最後希望能以協議離婚的方式解決,不要對簿公堂,免得又造成妳的身心負擔,導致病情惡化。」
婦人點點頭,提出疑問:「如果離婚,我可以要求什麼?房子直接過戶到兒子名下,是不是我先生比較能夠接受?」
我說明法律上利弊得失:「兒子今年十八歲,女兒十六歲,在我國民法上還算是未成年人,在滿二十歲前,監護人都可以為了監護或撫養之理由處分他名下的財產,換言之,妳先生可以直接賣掉這棟房子把錢拿走,對你們母子反而更沒保障。」
婦人神色透露不安,沒想到法律是這樣的規定,我進一步建議:「最好房屋產權不要更動,而提議先生須支付贍養費及兒子的生活教育費,並且要求先生承諾不可以就以前房屋過戶登記手續追究任何法律責任,要他承認當初公公徵求他的同意才去辦理過戶的。」
長輩立刻下了決定:「律師,那就請妳撰寫信函回覆,如果對方律師有回應,再委託妳出面談離婚條件,至於要多少金額,我們回去再想想看。」
「沒問題!我明天就可以寫好律師函草稿,會先讓你們過目,確認內容後再寄出。這段期間請你們同時思考離婚條件,如果有任何問題,隨時來電保持連絡。」我起身送客,回過身來整理文件後,開始撰擬草稿。
找了實務上相關案例,分析偽造文書成立的可能性,設想日後的法庭攻防答辯理由,花了一個下午時間撰寫完成律師函內容。翌日寄電郵給婦人,她迅速回應表示信函內容確認無誤,囑託我們立刻以限時雙掛號寄出。
沒想到過兩天婦人透過長輩來電轉告,丈夫收到我方的律師函暴跳如雷,向父母親告狀,婆婆立刻來電斥罵,婦人抵擋不住婆家的反彈,考慮同意離婚,房屋過戶予兒子,但監護權歸屬丈夫,而在子女成年前由婦人撫養,丈夫每月支付兩萬元子女的生活教育費,至於婦人贍養費則拒絕支付分文。
接到這樣的消息,我沒多說話,只能尊重當事人的決定,一切因緣自生自滅。但是公務空檔,心沉靜下來時,那位婦人哀怨的神色、憂傷黯淡的目光卻不時飄過心頭,日後長夜漫漫她如何渡過每一個寂寞椎心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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